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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弼武(公元?年—1950年8月7日),字忠文,今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文庙东巷26号人。黄埔军校五期步科第二学生队毕业,国民革命军滇军第六十军政工处少将处长。
姜弼武是黄埔军校第五期毕业生,抗战胜利后参加了越南接受日本人受降仪式,还带回家一把日本的军刀,黄埔念书时候还有一张单独和蒋介石(今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)合影的照片,具后人回忆说相片上蒋介石坐在椅子上,双手拄剑,姜弼武站在右边,但是相片在“文革”中被毁了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,由第九十三军暂编18师政治部少将主任升任滇军第六十军政治部少将主任,军队政治机构调整后改任滇军第六十军政工处少将处长,受降后姜弼武随滇军六十军到了东北。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十月十七日,随滇军六十军曾泽生(今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人)军长参加“长春(今吉林省长春市)起义”。起义前,曾泽生对郑洞国(今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)劝降的信就是姜弼武亲自送去的(据姜弼武后来回忆称,郑洞国当时看到信以后,只是说了一句话:“曾军长要起义,请他自己考虑,要我同他一路,我不能干。”)。为避免起义出意外,曾泽生命暂编第52师师长李嵩(今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)带着第1团团长胡家驹(籍贯不详)、第2团团长周曙初(籍贯不详)和第3团副团长熊国桢(籍贯不详)[团长谢绍贤(籍贯不详)因病改由副团长代]提前来到军部后,被副官处处长张维鹏(籍贯不详)引到楼上军长卧室等候,由姜弼武和张第东作陪,拖住李嵩等人。随后姜弼武将曾泽生的手令交给李嵩,并正式传达军长命令:暂编第52师随军起义,服从指挥,不得随意行动。姜弼武为长春起义做出了积极贡献。进入东北军政大学学习,后转入哈尔滨解放军官教导团。1950年,被任命为东北军区生产部副部长。1950年4月12日,因患肺结核、胸膜炎、糖尿病入住东北军区卫生部第一陆军医院。1950年8月7日上午在医院病故。东北军区发了病亡通知给姜弼武家人。1983年,云南省发通知姜弼武为起义人员。其余不详。
姜弼武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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