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1、唐代:帝姑母为大长公主、帝姊妹为长公主、帝女为公主,皇太子之女封郡主,亲王女封县主[14]。
2、郡王女封乡主,宗室女封亭主,但此时郡主、乡主等号。
3、皆已定名,不得再称郡公主、县公主、亭公主、乡公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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